Workflow
雷曼光电(300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0826)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8-27 13:06

适用人员 - 适用制度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的其他人员[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和考核管理等工作[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 - 独立董事、专职董事按月领津贴,担任公司内部岗位的董事按岗位领薪[7]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薪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挂钩[7] 薪酬发放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11] 其他规定 -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续聘挂钩,董事会可据此调整高管任职[15] - 不可抗力影响经营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高管薪酬[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调研及相关活动费用[8] - 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社保和公积金按规定代扣代缴,薪酬为税前收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