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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826)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劵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