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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0826)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外汇收 支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的预测金 额,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 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资金可用期限相匹配。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对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需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各项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