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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财务负责人制度(20250826)
雷曼光电雷曼光电(SZ:300162)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 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公司设会计机构 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