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需满足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2] 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的当日报告情况并送达相关文件[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拟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应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8] -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增持、减持公司股票时,应在股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8] - 公司发行新股等再融资方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18] - 公共传媒出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书面告知公司[18]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并汇报[19] 责任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内部信息按规定进行对外披露的具体工作[24] 报告时间与形式 - 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谈判、相关人员知悉时需关注信息报告[2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报告[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知悉当日内[26] 保密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2]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3]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9]
广信材料(3005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