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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脉(301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天脉苏州天脉(SZ:301626)2025-08-27 13:04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 2 名或 2 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六条 实施累积投票制的公司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 而补选的董事其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得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有表决权的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