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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科锐国际科锐国际(SZ:300662)2025-08-27 13:0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须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应于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9]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经公证的授权文件等需备置指定处[25]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有特定情形时,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1]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3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7] - 股东会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9] - 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需在证券交易日召开,现场会议结束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39] - 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投票数点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2]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其负责上报材料和信息披露[44]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或指定执行人执行,执行结果向股东会报告[46] - 国家法规、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规则并按规定披露[48]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拟订、解释,修改需股东会审议[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