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3][5] 关联关系告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告知公司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6]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内容[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五项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21]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披露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当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22]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文件[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要求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事项,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9]
科锐国际(300662) - 关联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