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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30066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科锐国际科锐国际(SZ:300662)2025-08-27 13:0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8] 内部审计部门相关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置专职人员[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8]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2] - 内部审计部门如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2]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1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其他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9]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须董事会提出意见并通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