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18][3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12] 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报告[15]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15] 其他需关注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的30%且公司未计提足额坏账准备需关注[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8]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信息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6]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31] - 未公开重大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30]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及子公司情形告知董事会秘书[3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32]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3]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承担[3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由董事会进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科锐国际(300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