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股东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策,超权限提请股东会批准[8] 投资管理机制 - 财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财务性金融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股权投资[12]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一级管理”机制,子公司一事一报[12] 投资工作流程 - 财务性金融投资工作流程包括编制资金流量表、投资实施方案等[14] - 股权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含投资计划、机会研究、立项等六个阶段[17][18][19][20][21] 投资审批要求 - 对外投资所涉金额达集团公司审批要求,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报集团公司[11] - 对外投资所涉金额达中国证监会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报其核准[11] - 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办法执行审批流程[11] 投资原则与报告 - 投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战略导向、因地制宜等[4] - 年度股权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计划报告需于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17] - 年度股权投资计划重大调整需于每年第三季度上报集团公司[18] 投资风控措施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5] - 非保本收益类投资产品须制定风控体系,至少两人共同控制实施[15] 公司变更事项 - 公司变更类事项需经论证、审核、决策及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或备案[21][22] - 公司关闭、分立、合并等事项需编制论证报告,经审议及批准或备案后实施[23] 对外并购对赌 - 对外并购类对赌事项应科学严谨制定协议,合理设置指标等[24] 项目重新决策 - 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六种情形之一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24][25] 项目实施报告 - 对外投资项目六个月内未启动实施或计划停止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30] 参股投资管理 - 符合保留(或增持)类管理的参股投资需最近5年有过分红或过去5年至少2 - 3年盈利[32] - 满5年未分红、长期亏损或非持续经营的参股股权需进行价值评估[33] 财务报告获取 - 股权投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37] - 子公司需每月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8] 监督与转让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及财务人员进行监督[29] - 投资转让需由相关部门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并履行审批流程[31] 企业清查评估 - 公司应建立健全参股企业定期清查评估机制并分类动态管理[32] 境外投资管理 - 境外重大股权投资项目需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风险评估[34] - 境外股权投资项目实施运营中需定期分析并报送情况[35] - 境外全资、控股公司遇重大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及股权投资管理部门上报[3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子公司对8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及股权投资管理部门[37] 项目后评价与审计 - 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除变更类、关闭类外)实施三年以上应建立后评价制度[40] - 公司审计部门或其他人员应对对外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核对并审计[40] 违规处理 - 违规开展对外投资未造成损失,股权投资管理部门将通报批评及考核[40] - 违规开展对外投资造成损失,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对责任人追究处理[4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2025年8月27日起实施,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规制度〔2023〕63号)废止[43]
ST应急(3005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