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0]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施累积投票制[17]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撤换与辞职 - 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18] - 辞职致比例低于规定,原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改选[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3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其他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0][31]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 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并办公告事宜[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3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0] - 独立董事不得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4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4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