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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00068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视觉中国视觉中国(SZ:000681)2025-08-27 13:0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2]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2]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应在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应在资金转专户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专户管理 - 专户数量原则不超投资项目个数[5]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出报告,会计师鉴证年度情况[11][23] 资金使用审批 - 项目投资需多环节审批[10] 组织架构 - 成立募投领导小组,各项目设实施工作组[9] 资金投向 - 投向应符合规定,用于主营业务,不用于高风险投资[11] 闲置资金使用 - 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2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16]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披露并履行程序[1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原则投主营业务[20]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1] - 低于500万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1] 资金使用监督 - 会计设台账,内审至少季查一次[23]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异常及时报告[24] 办法生效与修改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