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日照港日照港(SH:600017)2025-08-27 13: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成员内选举产生[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成员[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成员最多接受1名成员委托[14]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