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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海股份江海股份(SZ:002484)2025-08-27 12:36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845,286,241元修改为850,523,941元[4] - 公司股份由845,286,241股修改为850,523,941股[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8] 担保与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8]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54] 其他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58]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