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相关规定,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4] - 公司股份发行原则中“同种类”改为“同类别”[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调整,部分情形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会议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7][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24] - 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25] - 董事会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7] 其他委员会相关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2] 制度相关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已通过董事会审议,部分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众捷汽车(301560) - 众捷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