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情况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不得实行情形[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包括特定人员[3][4] 流程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等符合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5] 实施要求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5] 计划评价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 - 监事会同意实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