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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8319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舜宇精工舜宇精工(BJ:831906)2025-08-27 11:54

董事会结构 - 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含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职工代表董事[2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9] - 提名委员会3名委员,至少2名独立董事[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应开临时会议[31][32]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不足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3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有关联关系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35]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弃权[43]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4]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7] - 董事对决议担责,违法致损时同意或弃权董事连带赔偿,明确反对可免责[48]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50]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汇报执行情况[51]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