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任职期间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秘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3][16] - 董高应按时申报个人信息,变动及时告知公司[13][14][15] - 减持需提前报告披露计划,区间不超3个月[15][16] - 减持超1%提前30日披露,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16] - 减持完毕或期满披露结果,离婚、强执及时披露[16] - 单项增持首次增持前拟提前披露[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