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8321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合股份恒合股份(BJ:832145)2025-08-27 11:5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7] 补选聘任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8] 后续义务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10][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