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10]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重大影响事项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3]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等[15]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交易日内需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0]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交易日内需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1] - 收购报告书等披露后10交易日内需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21]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26] 报备要求 - 公司证券发行等事项应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22] 信息内容 - 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24]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含关键时点时间等内容[23] 自查与培训 - 公司需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4] - 董事会办公室应加强对知情人培训[27]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开前不得泄露[30] - 董事等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30]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时应控制知情者范围[30]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30]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相关人员同意或批准[30] - 知情人获信息至公开前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股票[30] - 公司通过协议明确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30] - 违反制度的知情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舜宇精工(8319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