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8347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子议案 4.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