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3]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5]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过半数同意决议通过[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9] - 审议特定事项成员应回避表决[11]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