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2][13]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 有利害关系成员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19][20]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无效,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60日内向董事会提撤销[3] - 成员或秘书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成员决议公开前保密[18] - 成员闭会可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情况,有权查阅资料、质询并评估[21][22]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