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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兴齐眼药兴齐眼药(SZ:300573)2025-08-27 11: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534.8945万元[8] - 2011年设立时股本为6000万股,刘继东持股2536.40万股,占比42.273%[14] -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1507.50万股,占比25.125%[14] -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持股540.00万股,占比9.00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534.8945万股,均为面值1元的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0] - 股东会审议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含50%)的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1] 会议召开与主持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66]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的成员主持[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及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13]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4]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133] 公司高管与报告披露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7][13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6]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7,179,18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