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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5-08-27 11:52

规则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3] 会议召集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三日送达[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表决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等[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议案等内容,需签字确认[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