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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30115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华塑科技华塑科技(SZ:301157)2025-08-27 11:5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发行股份6000万股[5][12] - 发起人认购4500万股,杭州皮丘拉控股持股49.1895%等[11]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7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4]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1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