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司法强制执行等除外[20][22]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1]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1] 买卖计划报送 - 董事和高管买入计划提前3个交易日报送董事会[13] - 董事和高管卖出计划提前16个交易日报送董事会[13]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备案公告[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4]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20]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1] - 离任后,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3] 增持要求 - 增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拟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需明确下限或区间范围,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5] - 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增持进展公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5] 交易信息披露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公告相关信息[20] -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的,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1] 禁止交易行为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6] 违规处理方式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可通过处分、收回收益、追究责任等方式处理[25]
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