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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东星医疗东星医疗(SZ:301290)2025-08-27 11: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成员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辞职需书面报告[5][7]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8] 审计相关决策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审议并提建议[10]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出罢免建议[11]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有书面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成员应披露并通常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