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成员补充与会议规定 - 成员不再任职,董事会六十日内补充人数[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除外[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文件保存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