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关联交易决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成交金额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1] 审议事项表决要求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9]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公司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2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0] 临时议题与提案规定 - 增加临时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审议提案、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意向及结果等内容[24] - 公司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人员聘任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事项上报与审定 - 公司拟进行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研究,经管理层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30] - 公司每年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授权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30] - 因临时周转资金需要,总经理可提出银行信贷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0] 其他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2]
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