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责任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公司证券部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0] 工作要求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泄密[11]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公布定期报告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4] - 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并谨慎答复[14]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告后至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5]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5] - 说明会前发布公告并开通提问渠道,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6] 其他规定 - 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16] - 开展工作遵守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17]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相关活动[18]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