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301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众捷汽车众捷汽车(SZ:301560)2025-08-27 11:5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补选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部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召开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0] - 2/3以上出席,决议需全体过半数表决同意[2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责任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9]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6] 公司制度 - 可建立考核机制及问责措施[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