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第 110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