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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自科技华自科技(SZ:300490)2025-08-27 11:5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 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