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表决[22] - 现场表决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3] - 规定时限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2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6] 提案审议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31]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3]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4]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5]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人员保密[3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