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