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股权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21]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4] 主持与述职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顺序主持[2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2] 关联交易与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阐明观点并回应质疑[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0] 投票权征集与回避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30]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2] 计票与结果公布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3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9]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9][40] 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1] 规则生效与执行 - 本规则经董事会制订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并修订[4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公司章程执行[43] 公告定义与数字规定 - 本规则所称公告指在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3]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本数[43]
隆华科技(3002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