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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83190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舜宇精工舜宇精工(BJ:831906)2025-08-27 11: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由宁波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369658252[2]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9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上市相关 -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920万股[3] -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股份转让限制规定[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查阅信息需提供持股证明[9][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21] - 多种交易事项和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2][23][24][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67] - 多种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5][6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8]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2][5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5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85]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87][88]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7][8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2][93] - 公司按《公司法》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