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兴齐眼药兴齐眼药(SZ:300573)2025-08-27 11:23

分红转增 - 公司以总股本175,249,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249,247元(含税)[1]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245,348,945股[1]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为17,524.9247万元,变更后为24,534.8945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变更前为17,524.9247万股,变更后为24,534.8945万股[2] 章程修订 - 多项章程条款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份权利、股东权利义务等[4][5][8][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分配、参与表决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或直接向法院诉讼[10]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需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关联交易、借款、担保等事项[13][14] - 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相关会议决议、报告等主体表述相应变更[23][24] 董事与高管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9][30]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55]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7] 审计与披露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5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9]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