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280075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5280075 号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 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宏景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宏景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宏景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