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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联泰环保联泰环保(SH:603797)2025-08-27 11:1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指定联络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7]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14]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等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7] 报告流程与职责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依规处理[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清单[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并报告信息进展[21] - 董事和高管应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职[21] - 董事会秘书有权对重大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21] - 证券事务部应建立重大信息管理日志[21] - 公司属下机构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查[22] 保密与追责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将被追究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