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688377) - 迪威尔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