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6.7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66.70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466.7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466.70万股[20] 股份认购与转让 - 公司成立时,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350万股,占比87.01%[20] - 公司成立时,张洪认购股份300万股,占比7.79%[20] - 公司成立时,李跃玲认购股份200万股,占比5.2%[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份收购与限制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7]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6]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7][148] - 公司减资自股东会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4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8][11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137][138]
迪威尔(688377) - 迪威尔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