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688377) - 迪威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提名委员会提名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4]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15]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