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4305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雅达股份雅达股份(BJ:430556)2025-08-27 10: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8]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2][14] - 公司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1][14] - 投资者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公司在收购等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16] 核查与风险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7] - 收购异常可能中止或终止时公司应披露风险提示公告[17]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包含相关内容[18]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20] - 重大事项除登记表还需制作备忘录并签名确认[22] - 对外报送经营数据需保密处理[2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23]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3]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追究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9]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