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4305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雅达股份雅达股份(BJ:430556)2025-08-27 10:48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7] - 任期与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工作[11]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参与负责人考核[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两月内召开[19]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0]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2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