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汇隆新材汇隆新材(SZ:301057)2025-08-27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特定违法违规情况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独立董事沟通与反馈 -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应反馈落实情况[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需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不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25][26]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可列席[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保障知情权[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0]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