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