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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3010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汇隆新材汇隆新材(SZ:301057)2025-08-27 10:4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 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